青青青手机视频在线观看,中文字幕老视频平台网站,国产在线精品观看一区,天天干天天草天天av,2023草草影院最新入口,日本黄色网站在线视频,亚洲日本欧美产综合在线

網站首頁 | 網站地圖

人民論壇網·國家治理網> 國家治理高峰論壇> 正文

陳光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推進公正司法

習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推進公正司法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公正司法的重要論述,對于司法機關嚴格公正司法、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一、推進公正司法的內涵和重要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①“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②嚴格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huán)。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③這就是說,每個社會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其權利受到侵害應該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分子應受到懲治。

公平正義是推進公正司法的核心價值。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追求的首要價值目標,指的是社會上的每個成員在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上處于平等、正當、合理的狀態(tài)。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④司法公正是體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窗口,是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從古至今,公平正義始終是司法的應有之義,也是司法最基本最終極的價值追求。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⑤“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⑥。

公平正義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司法工作中,公正司法是司法發(fā)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用的關鍵。法律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是國家的一項重要職能,是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作為解決社會糾紛和社會矛盾的重要方式,司法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因此,公正司法就成為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只有公正司法,才能有效化解糾紛矛盾,實現(xiàn)權利救濟,充分發(fā)揮司法斷案懲惡揚善的功能。司法公正需要實現(xiàn)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有機統(tǒng)一。一方面,司法機關合法收集證據、準確及時查明案情,正確適用法律,能夠將罪犯繩之以法,實現(xiàn)懲罰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司法機關也要保障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防止無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防止有罪的人受到不公正的處罰,實現(xiàn)人權保障的目的。

司法公正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關鍵。司法公信力指的是社會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信服和認同的程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執(zhí)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兩點,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潔不廉潔。”⑦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公正是關鍵。一方面,司法公信力取決于實體公正。公正的處理結果才能使當事人以及社會公眾對司法裁判信服。另一方面,司法公信力還取決于程序公正。因為程序本身的正當性有助于強化當事人對司法的尊重。如果人民群眾無法通過司法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司法就會喪失公信力,社會公平正義就會遭到質疑,社會和諧穩(wěn)定也難以維持。換言之,只有具備公信力的司法權力才能形成真正的司法權威,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則與推進司法公正緊密相關。

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推進公正司法互相聯(lián)系的兩個方面。程序公正即過程公正,指訴訟程序方面體現(xiàn)的公正。例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嚴禁對他們實行刑訊逼供。實體公正即結果公正,指案件實體的處理結果所體現(xiàn)的公正。當事人啟動訴權,參與訴訟,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在結果上得到一個有利于自己的公正裁決,即實現(xiàn)實體公正。程序能夠保證實體價值的實現(xiàn),而且程序公正直接體現(xiàn)了民主、法治、人權和文明的精神。程序的獨立價值不僅體現(xiàn)在它的終局性上,還體現(xiàn)在增加當事人對案件處理實體結果的可接受程度上。應當指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司法程序公正的重要體現(xiàn),也是司法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這里涉及黨的領導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關系問題。黨是領導一切的,對司法機關同樣具有領導權。黨的領導體現(xiàn)在正確路線方針政策上。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各自有其獨立的內涵和標準,兩者不能互相替代。司法公正是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機統(tǒng)一,應當保證兩者動態(tài)并重。

二、司法不公的危害

習近平總書記曾引用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來說明司法不公的危害:“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⑧司法公正是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礎,而不公正的司法將對司法公信力造成致命破壞,使人民群眾失去對法治的信仰。

司法不公對當事人會造成損害,甚至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司法作為法治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的終端機制,應當具有定分止爭、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功能。這種特有的功能決定了司法必須厲行公平正義。一旦法院作出不公正的生效裁判,當事人必將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如被剝奪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承擔經濟責任等后果。而且,即使通過事后糾錯和國家賠償制度,也不一定能抹平司法不公給當事人帶來的損害。如聶樹斌、呼格吉勒圖早在“真兇出現(xiàn)”前就已經被執(zhí)行死刑,平反的無罪判決再也換不回他們的生命。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聶樹斌再審宣告無罪后,聶樹斌的母親抑制不住內心的情感,掩面哭泣:“我等這個無罪判決等太久了,我很滿意這個結果,可我兒子再也回不來了,我很想他。”

司法不公將損害司法公信力,摧毀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破壞社會的秩序和穩(wěn)定。司法不公雖然僅出現(xiàn)在極少數個案中,但如果這道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無法確保公正,人民群眾對司法機關的信任度也必然會下降,并最終導致當事人對司法處理過程與結果的不信服、不滿意、不履行,從而摧毀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此外,當人民群眾對司法失去信心、不再信仰法治時,他們可能會采取極端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最終導致社會矛盾激化、社會秩序混亂。

司法不公與司法腐敗之間聯(lián)系緊密。司法腐敗必然導致司法不公。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的缺陷,為司法權力設租尋租提供了土壤,為司法腐敗創(chuàng)造了機會。一般而言,司法不公的產生,除了因個別司法人員業(yè)務能力不強,未能正確處理案件外,司法腐敗則是導致司法不公的更嚴重、更關鍵原因,少數思想蛻化變質的腐敗分子將法律賦予的神圣職權當成了“搖錢樹”。

推進公正司法必須堅決遏制司法腐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成績斐然,各項重大司法改革都以推進司法公正為目標展開。司法腐敗作為司法機關的毒瘤,必須要下定決心徹底予以鏟除。

三、推進公正司法的重要舉措

(一)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舉措。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與規(guī)范司法行為之間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是衡量司法體制改革力度的重要標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在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方面作出系列重大戰(zhàn)略部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部署了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的改革任務。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的公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的頒布,使得檢察機關職務犯罪的大部分偵查權轉隸至監(jiān)察機關。這一舉措既是對司法職權配置的進一步優(yōu)化,也是對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成果的肯定。為進一步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公正司法體制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健全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監(jiān)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zhí)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確保執(zhí)法司法各環(huán)節(jié)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jiān)督下運行。深化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國家執(zhí)行體制,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執(zhí)行活動的全程監(jiān)督。”這既是對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系列成果的肯定,也是對未來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司法職權優(yōu)化方向的精準把握。

(二)嚴格公正司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⑨,這既是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期盼,也是黨對我國司法工作的要求。嚴格公正司法要求我們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做到不枉不縱。首先,在實體上做到案件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定罪量刑準確;在程序方面要嚴格遵守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有效保障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其次,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guī)則。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guī)則能夠確保法官依據客觀、合法的證據作出公正的裁判。必須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完善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最后,要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明確各類司法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深入研究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快構建權責一致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⑩當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出臺與完善了多個相關法律文件,已基本構建起權責明晰、權責相當,公正、規(guī)范、高效、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法官、檢察官必須要依法履行職責,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要求。

(三)加強人權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從全面依法治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等角度,對人權司法保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為我國人權保障的推進確立了根本宗旨、明確了價值定位、指明了具體方向。自2012年“尊重和保障人權”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來,有關人權保障的系列制度不斷推出。首先,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的健全完善,讓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傳統(tǒng)訴累,司法公正以一種高效、讓人民群眾可以切身感受到的方式呈現(xiàn)出來。其次,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斷深化,讓庭審實質化得以全面推進,有效確保了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最后,以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為指導思想的刑事訴訟制度的不斷完善,為人權司法保障的實現(xiàn)提供了有力支撐。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確立、辯護制度的不斷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的頒布,都充分彰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價值追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決定》對加強人權保障提出了更具體明確的要求:“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執(zhí)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jiān)督、事后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四)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對于促進司法公正、增強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可以對司法權力進行監(jiān)督,有效防止司法腐敗和權力濫用;另一方面,人民群眾通過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來參與司法決策,不僅能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認同感和信任度,見證司法的公正、公開、透明,而且還能反映社會大眾的意愿,減少對裁判結果的質疑和抵觸情緒。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方面作出了諸多努力,并取得顯著成效。第一,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2018年我國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對陪審員制度進行了系統(tǒng)完善,明確了陪審員選任范圍、陪審員參審能力等諸多方面,從而保障人民陪審員實質參與庭審,確保人民陪審員充分發(fā)表意見。第二,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拉近人民群眾與司法活動之間的距離。為了能夠使人民群眾更加便捷地了解司法活動,司法機關依托互聯(lián)網、新媒體等渠道,及時公開案件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zhí)行信息等。此外,為了能讓人民群眾正確理解司法,司法機關還專門就典型案例進行報道。第三,拓寬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渠道。不斷建立健全司法聽證制度,對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組織聽證,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還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并增強其參與司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注釋:

①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2017年10月18日),載《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2頁。

②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頁。

③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頁。

④習近平:《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載《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29頁。

⑤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8頁。

⑥習近平:《從全局和戰(zhàn)略高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2020年11月16日),載《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85頁。

⑦習近平:《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46頁。

⑧習近平:《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98頁。

⑨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42頁。

⑩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2018年8月24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34頁。

責任編輯:潘旺旺